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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巴哈六首大提琴組曲,巴哈在柯登時代,即自1717年的六年間譜寫了六首大提琴組曲,當時的六首組曲是集數種古典舞曲組成,顯示了巴哈對弦樂器的廣泛經驗,以及深刻的見識,和高超性的技術理解。
歐內斯特•布洛赫為20世紀的瑞士裔美國作曲家,創作了許多管絃樂、協奏曲小提琴及鋼琴作品等,為音樂貢獻良多。
Georges Enesco 「Concert Piece」 for Viola and Piano
原為德弗札克為女兒和兒子寫了此首小提琴與鋼琴的小奏鳴曲,在技巧上兒童也能演奏,作曲靈感源自美國民俗土著印第安人的音樂語法,加入祖國捷克的民謠、舞蹈及節奏,形成極富變化趣味的作品,為作曲家在美國時期最受歡迎樂曲之一。
原為布拉姆斯為豎笛譜寫兩首奏鳴曲改編為中提琴演奏,是布拉姆斯最後的室內樂曲以外,也是他最後的奏鳴曲,更是身為變奏作曲家最後一首變奏曲,屬於布拉姆斯晚年的作品,曲風不渾厚沉重,呈現出比較單純明瞭而平易近人的曲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