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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科教材教法

音樂科教材教法
音樂科教材教法
    簡易而適合本國兒童的敎學法,使每個人在小學階段都能學到音樂中最基本的發音、節奏、曲調、和聲和音色的感受力;認譜、樂句與曲式的知識以及演唱、演奏與創作的技能。更藉著欣賞敎學貫穿音樂的全部,使兒童在快樂中學習、在遊戲中達成音樂敎育的目標
  • 庫存狀況: 尚有庫存
  • 出版社: 全音樂譜出版社
  • 作者: 張統星
  • 總書頁: 431
  • 商品編號: B251
NT 285
NT 300
未稅: NT 285

簡介

【前言】

民國八十二年,敎育部公布了新修訂的國民小學音樂課程標準, 將原本低年級的「唱遊」分設爲「音樂」與「體育」兩科,於是產生了低年級音樂的敎學問題。本書針對此項重大的變革,提供適合六歲兒童開始學習音樂的敎材與敎法,協助敎師解決音樂敎學上的難題。爲了充實音感敎學的敎材,筆者又編寫一册「基礎聽唱敎本」作爲聽唱節奏與聽唱曲調的補充敎材,熟練後更可作爲視唱與聽寫的參考資料。

嬰兒離開母體就作正確的發聲練習,可見音樂的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唱歌是語言的一種,每個人都會說母親的方言,表示語言的的學習方法在於「聽」。兒童在學習認譜之前,已會演唱許多歌曲,都是從「聽」中學來的。因此。筆者設計了很多聽唱用的敎材與敎法,作爲學習音樂的第一個步驟。筆者曾參加柯大宜、達克羅茲及音樂治療研習會並數度參觀奧福式敎學,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規劃出一套簡易而適合本國兒童的敎學法,使每個人在小學階段都能學到音樂中最基本的發音、節奏、曲調、和聲和音色的感受力;認譜、樂句與曲式的知識以及演唱、演奏與創作的技能。更藉著欣賞敎學貫穿音樂的全部,使兒童在快樂中學習、在遊戲中達成音樂敎育的目標,並能收到預期的敎學效果。

張統星設識
1996年6月于北師

 

【目錄】

前言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音樂課程的沿革
第二節國民小學音樂敎育的功能
第三節國民小學音樂敎育的目標
第四節國民小學音樂敎育的範圍
第五節國民小學音樂敎育觀
第二章音感教學法
第一節節奏感敎學法
第二節曲調感敎學法
第三節和聲感敎學法
第三章認譜教學法
第一節 認譜的原則
第二節 認識節奏譜
第三節 認識曲調譜
第四節 唱名與音名
第五節 音程與音階
第六節 變化記號與調號
第七節 拍號
第八節 寫譜
第四章演唱教學法
第一節發聲與發音
第二節歌曲敎學法
第五章演奏教學法
第一節演奏節奏敎學法
第二節演奏曲調敎學法
第三節樂器活用法
第六章創作教學法
第一節節奏創作法
第二節和聲創作法
第三節曲調創作法
第七章欣賞教學法
第一節聲樂的欣賞
第二節器樂的欣賞
第三節故事的欣賞
第八章單元教學活動設計與實習
第一節敎學目標的編寫
第二節單元敎學活動設計的編寫
第三節單元敎學活動設計舉例
第四節敎學參觀
第五節敎學實習
參考書目
附錄
一、 基礎節奏型
二、 基礎曲調型
三、 基礎和聲型
四、 師範學院及音樂教育學系的教育目標
五、 國民小學音樂課程標準〈教材綱要與實施方法〉

【內文選讀】第一章 第一節 音樂課程的沿革

我國音樂敎育,自黃帝時代即已具雛型,可謂源遠流長。清末, 西風東漸,清廷乃廢科舉興學堂,一切均仿傚西洋的敎育制度。民國紀元前三十四年〈淸光緒四年〉上海正蒙書院附設小班,是小學敎育的萌芽。民國紀元前十五年〈淸光緒二十三年〉成立南洋公學外院, 是我國唯一的第一所新式的公立小學。全院分爲四班,學生一百幾十人,由南洋公學師範學院的學生輪流敎學,每週上課四十二小時,但無音樂課程〔註一〕。
新制小學源於淸光緒二十八年,由張百熙奏擬學堂章程,是爲欽定學堂章程,小學仍然沒有音樂課程。光緒三十三年一月,清廷公布奏定女子小學章程,初小與高小均列有音樂課程,爲我國小學敎育第一次出現有音樂課表,但爲隨意科。民國元年九月,政府公布小學校令,將音樂改名爲唱歌,明定爲必修科,是我國小學敎育有必修音樂的開始〔註二〕。茲將歷年來音樂課程的沿革,列表敍述如下:...

詳細規格

書籍資訊
原文語言繁體中文
適用對象老師
裝訂精裝
形式
出版年代90年代
外型尺寸約B5尺寸
標籤: 唱歌教學 ,